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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求液氨和液化氣等介質充裝要使用萬向充裝臂(萬向充裝鶴管)
發布時間:2017/9/4 點擊次數:4730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發布的安委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16條指出:“在危險化學品槽車充裝環節,推廣使用萬向充裝管道系統代替充裝軟管,禁止使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
自安委辦文發布以后,萬向充裝管道系統便得到了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縣等安監部門,各企業、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和環保等管理部門及化肥、化工等液體裝卸企業的高度關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等省、市、縣級安監部門均相繼下發了響應安委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 】的文件和實施細則,并多次強調了萬向充裝管道系統在危化品充裝環節中的重要性。
萬向充裝管道系統之所以得到如此重視,是因為它具有轉動靈活、密封性好、有較高的技術含量,在液氨、液化氣、液堿、二甲醚、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的槽車充裝環節,可以達到既安全、環保的輸送流體介質,又杜絕了軟管在充裝液化危險化學品中經常發生的爆管所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安全環保等事故。